各有关科室:
2021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项目类别
本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等。
申请人可根据《2021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范围和方向,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也可结合我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兴趣,另行设计具体题目。
四、申报办法
1、凡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的均可申报。
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能超过35周岁(截至申报通知文件发布之日)。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就2021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可参与申报一个项目。
(2)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和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其中,在研的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10月22日之前提交结项材料至省社科办,经审核符合结项条件的,可以申报2021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
(3)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3、申报人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4、申报评审系统《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本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5、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6、获准立项的《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五、其它事项
1、项目统一通过“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https://sdsk.sdxc.gov.cn/project/Login.aspx?type=1)申报。申请人可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
2、申报材料包括:盖有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及电子版、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及电子版(一律用电脑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一式7份;电子版为WORD文件格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办邮箱kqky@sdu.edu.cn。
3、请务必于11月9日8:00之前完成系统提交并发送申请书电子版至邮箱kqky@sdu.edu.cn,通过网络审核的项目纸质材料受理时间11月12日11: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4、学校将根据限额,经专家评审后择优报送。
六、联系方式
4556银河国际线路测试科研办
联系人:王红春
联系电话:88382979
人文社科研究院
联系人:袁伊姗
联系电话:0531-88364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