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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2021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30     作者:王红春      点击:

各有关科室:

为做好我校2021年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对提名项目充分论证凝练,现正式启动我校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组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科学技术奖申报基本要求

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五类,实行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的制度。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三年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三年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提供的核心知识产权已授权。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含创新团队)的完成人。

32019年度、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4.经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受理公示后提交评审但未授奖的相关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5. 提交2020年评审但未授奖的创新团队,再次提名需间隔1年。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按照相关科学技术奖励往年的时间安排,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将于今年11月份发布提名通知,具体提名条件及要求以主管部门发布当年度的通知要求为准。

二、学校组织工作安排

1.请拟申报人员暂参照2020年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进行准备,填写《2021年度拟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清单》(见附件1)和《提名书》(见附件2)。

2.20201013日前将《2021年度拟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清单》和《提名书》初稿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qky@sdu.edu.cn,纸质版各1份送到科研办A507。

3.科学技术研究院将于202011月开始组织专家对提名书进行辅导,项目组根据专家意见继续进行修改完善。

4.202012月中下旬科学技术研究院对提名书进行审查并指导系统填报工作。

5.20211月根据各提名渠道的相应要求,正式上报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

三、联系方式

4556银河国际线路测试科研办

联系人:王红春

联系电话:88382979

4556银河国际线路测试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中心

联系人: 周敬馨

联系电话:88369965



附件下载:附件1:2021年度拟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清单.xls】已下载

附件下载:附件2:2020年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含通知及附件).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