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山东省专利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我校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或者个人须是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者常住的专利权人;
2.申报专利为2018年12月31日前(含)获得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有效国内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已经解密的国防专利可以参加申报;
3.申报专利已经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山东省专利奖:
1.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的;
2.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程序未终结的;
3.已经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山东省专利奖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申报的情形。
二.报奖时间安排:
1.2019年山东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均在网上通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的“山东省专利奖励管理系统”完成;
2.欲申报奖励的发明人, 请于11月5日前电话告知科研院,获取登陆账号及口令(由院士推荐的,需提前告知并与省专利奖评审办公室联系获取推荐口令),进入评奖系统“专利项目信息库”填写专利信息,待学校审核后,凭学校提供的推荐口令网上登入,按系统提示填报《山东省专利奖申报书》,并上传相关资料,上传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
三.上传附件材料:
1.专利权属证明,包括专利证书和专利登记簿副本;
2.申报单位的法人证明或者申报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专利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4.有助于评价专利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专利为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还须提交省以上专利信息服务机构出具的评价(查新检索)报告。
其中,经济效益证明要加盖出具单位的财务专用章,社会效益说明要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报奖专利为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需提交省以上专利信息服务机构出具的评价(查新检索)报告;可酌情提交其他有助于评价专利的证明材料如专利分析报告等。
四.其他
1. 本次专利奖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必要时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2. 请仔细阅读《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于11月30日前送交一份纸质材料至科学技术研究院。
联系电话:88369587
联系人; 刘樱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