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健康热线

0531-88382056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签订2019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项目立项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5     作者:王艳      点击:

2019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第一批)已下达,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开展资助项目立项任务书的签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资助项目(见附件)立项任务书须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进行提交和审核。项目承担人在线填写提交立项任务书,依次由各学院科研管理部门和依托单位进行审核后,在线提交至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立项任务书网上填报、审核时间为5月6日9:00—5月26日16:00待省基金委审核通过后,承担人通过系统导出立项任务书,请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确保系统内的电子信息跟打印表格内容一致),项目承担人及项目组成员签字后交各单位科研秘书处,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9年5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明德楼B406室,科研院地方项目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加盖4556银河国际线路测试公章报送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

2.严格做好立项资助的经费预算工作,填写时请按照立项资助额度根据研究计划合理制订预算,保证经费专款专用,预算表中的科目有预算经费支出的,请务必在备注一栏中加以说明,科目中的其他费用尽量归并到相应科目,外协费的转出需要与外协单位签订合同。资助经费包括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两部分,间接经费比例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6〕71号)及《4556银河国际线路测试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山大财字[2016]64号文件执行,间接费用核定比例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20%。

间接经费执行标准请按以下公式计算:

批准经费=直接经费+间接经费;间接经费=((批准经费-设备购置费)*20%)/1.2

间接经费填写说明:

房屋占用/日常水电气暖消耗: 间接经费-管理费-绩效支出;管理费:占间接经费比例40%(最高不得超过2万);绩效支出:占间接经费比例50% 。

请各单位及时组织,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书的签订工作,确保立项项目经费顺利拨付。

联系电话:61855

附件:2019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清单